民主生活會制度作為一項黨內監督制度,是在長期實踐中逐步形成的。民主集中制是建立民主生活會制度的基礎,建黨初期我們黨十分重視發揚黨內民主。黨的五大黨章規定黨部的指導原則為民主集中制👨🏿🎤🟥。
1941年🧖🏼♀️,為糾正黨內在政治上、組織上和思想上存在的個人英雄主義☢️𓀅、無組織狀態等錯誤傾向🪹,中央政治局通過了《中共中央關于增強黨性的決定》,提出領導幹部必須參加黨的組織生活、聽取黨員群眾的批評等一系列糾正錯誤👼、增強黨性的辦法。
1942年,為清除黨內存在的各種錯誤思想🫎,毛澤東提出了“懲前毖後”“治病救人”的方針,堅持用整風方法解決黨內問題🧗🏻♂️。延安整風通過倡導和踐行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方式,使黨內民主得到了極大發揮🦸🏿。延安整風為我們黨建立民主生活會制度提供了鮮活實例🗂。
1956年🌬,黨的八大通過的黨章強調,“黨必須采取有效的辦法發揚黨內民主🧑🧒🧒,鼓勵一切黨員、黨的基層組織和地方組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,加強上下級之間的生動活潑的聯系”🕝。但隨之而來的反右派鬥爭擴大化🧑🏻🦰、“大躍進”運動等,使黨內民主難以實現。直到1962年初☸️🚼,“七千人大會”總結“大躍進”運動以來的經驗教訓,對如何堅持和發展黨內民主進行了反思。鄧小平建議,在黨委會裡面🍛,應該有那麼一段時間交交心🧝🏼,真正造成一個好的批評和自我批評的空氣。同等水平、共同工作的同志在一起交心,這個監督作用可能更好一些;劉少奇也建議🈂️,各級黨的委員會一個月之內要有一次黨內生活會。委員會開會,進行批評和自我批評👩🏿✈️。這是我們黨明確第一次提出“黨內生活會”的概念。然而,“文革”的爆發,又使黨內民主生活制度遭到嚴重破壞。
1980年2月,黨的十一屆五中全會通過的《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幹准則》規定,“各級黨委或常委都應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👩🏿🎤,交流思想👇🏿,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”🧑🏼🤝🧑🏼。民主生活會制度第一次在黨內法規中被確定下來。1992年10月,黨的十四大修訂通過的黨章首次規定黨員領導幹部必須參加黨委、黨組的民主生活會🕵🏻♂️。民主生活會制度被正式寫入黨章🛀🏽。
黨的十八大以來👲🏻💾,黨中央堅持黨要管黨👨🦽、全面從嚴治黨,進一步規範和嚴肅黨內政治生活,使廣大黨員在黨內政治生活的“大熔爐”裡接受錘煉、提升黨性,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。
原標題🐙:民主生活會制度的由來
作者單位: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